陇东学院组发〔2018〕16号
关于做好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8]29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18年选调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2.选调对象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报名时间以前);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在2018年7月上旬之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④无委培、签约、工作单位;⑤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未受过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
二、推荐名额
省委组织部2018年下达给我校参加考试名额50人,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划拨初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5月9—10日)。各学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选调数量、条件,由学生书面申请,并根据《甘肃省2018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附件2)自愿选择1个市(州)报考。
2.学院推荐(5月11日)。各学院根据选调条件和分配名额选拔推荐。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报考甘肃省2018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和《甘肃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并报送推荐人选的鉴定材料、担任团学干部的证明和获奖证书原件及本人照片一吋免冠正面彩照4张(同时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1份)。各学院务必于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30前上报推荐人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和面试(5月12日—5月14日)。党委组织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后,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上报人选,经公示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4.省委组织部考核录用。(1)资格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 5月中下旬,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6月6日9:00—6月9日8:00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2)组织笔试。时间为6月9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组织面试。6月中下旬通过上述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宜。(4)总成绩确定。依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5)确定录用人员。依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6月下旬或7月上旬,通过上述网站公布拟录用结果,并通知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7月中上旬,经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在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环节取消录取资格及考生中途自行退出出现缺额的,不调剂、不补录。
四、选调生分配
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进行分配,一般分配到基层一线工作。应届毕业本科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
8月份到岗工作。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选调工作。选调工作是省委着眼长远,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2.必须坚持标准,严明推荐纪律,严格推荐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相关学院的推荐资格,并进行责任追究。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工作进程要求,认真细致地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报送。
4. 请在相关时段登陆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陇东学院2018年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2018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甘肃省2018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4.《甘肃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9日